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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简介

社会组织名称:北京首一业主大会工作辅导中心

社会组织类别:民办非企业法人

办公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甲1号A座3101号

注册资金:30万元

业务主管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上级主管单位:北京市民政局

活动地域:全国

  北京首一业主大会工作辅导中心成立背景、意义、必要性及可行性: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化住房越来越多,商品房小区的业主成为了现代城市社区的重要主体,同时也是城市社会商业纠纷与冲突(如房产质量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的多发群体。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和宣传,业主对住宅范围内共同事务的共同管理要求日渐增强。但面对诸如开发商房屋质量问题给后期业主入住及物业管理带来麻烦、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侵占业主共有财产的情况,业主自发的维权活动极不规范,单个或部分业主简单地以拒交物业费来行使抗辩权等导致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加。鉴于目前社区中物业管理纠纷已成为了社区纠纷的主要和重要表现形式,故在政府指导下,建立民间的业主组织活动辅导机构,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尝试。
  北京市各社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目前还不到20%。其中,有已成立的、有倒闭的,有名存实亡的、有正在筹备中的,绝对多数是自发成立的。根据我们实际深入各社区调查发现,业主群体的成熟程度和业主组织的规范化程度,对于住宅小区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目前处于社会机制体制的转轨阶段,探索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新体制和新法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在新形势下,把业主群体的行为规范在法律与政策范围内十分重要。
  依法积极推动业主大会的成立,为业主大会规范化运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协助政府推进物业管理领域的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是社区和谐的重要条件,针对上述要求在该领域内设立专业的机构来完成这些任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政府的行政业务机关,近些年来做了大量的探索性和创新性的工作,但现实条件受人力、物力等的限制,无法完成社会全方位的辅导和实操工作,导致业主组织在实操中遇到的问题缺少理论指导,实操中总结出的实际经验上升不到理论和法规。而通过社会专业机构,提炼和推广实操中总结出来的理论向政府提出建议并由政府加以规范后,将为现行管理体制的发展提供创新的动力。
  北京市近几年在物业管理的立法方面取得的长足发展,尤其是《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随着市有关部门,大量的法律法规颁布及实施,对于北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法治和规范提供了有效地保障。建立和完善业主大会制度、规范业主大会制度体系是政府倡导和推进的重要工作,其刻不容缓且对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

  我国的物业管理处于初级阶段,尚属新生事物,依据法律法规来规范各方面的行为,尤其是如何引导业主依法维权,努力依法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将业主的行为、业主大会的制度纳入到法制化、规范化、常规化的轨道,应是创造和谐社区直至和谐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条件。
  目前,我国社会行政管理在新形势下改革不断深入发展,并有了长足的进步,社会的管理方式也从传统型向行政主导社会辅助型发展,而管理的专业化要求也不断向前推进,正确有效地整合优化社会资源,尤其是社会专业资源,定向培育与扶持专业领域的社会组织,使之加入到社会管理中来很有意义,能使行政机关从日益繁琐的大量社会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好行政管理,这种社会组织专业、科学、高效地应对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从另一个角度讲,可以起到行政机关所起不到的稳定社会的作用。
  我们申请成立的“北京首一业主大会工作辅导中心”是由国内及北京的社区专家、教授、业主委员会主任组成的,具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理论和实际操作经验。中心成立后,将从实际出发,接受政府及社会的委托,为社区建设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为探索性和创新性的社区建设贡献我们的知识和力量。

  宗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以《物权法》为基础,以《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相关行政规章为基本规范,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配合基层政府,为社区提供专业化服务,协助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住建委核准业务范围:依法积极推动业主大会的成立,为业主大会规范化运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咨询,协助政府推进物业管理领域的规范化建设。拟对业委会筹备组、业委会成员及专业人员等进行培训和指导;定期有针对性的召开研讨会、培训会组织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学习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搭建一个能使各小区业主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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