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是怎样产生
答:首届业主大会除通过本区域的《管理规约》《大会议事规则》还要产生首届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要根据本小区区域规模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比例以及业主委员会的分工需要(主任、副主任、管理工程、财务、保安、卫生……)确定委员的人数。(一般由5、7、9、11名组成)。由筹备组发布公示,公示候选人的条件进行公开报名。用推荐、自荐、民主的方式由报名人中产生。
候选人的数额,差额选举一般差额为20%左右,等额选举候选人名额即和《议事规则》中规定的委员数额相等。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产生后,应当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首一”业主大会辅导中心指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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